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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建国、冯桃果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晋0824民初24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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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晋0824民初2431号
  • 案件名称

    黄建国、冯桃果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山西省稷山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山西省稷山县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
  • 当事人

    黄建国;冯桃果
  •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山西省稷山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晋0824民初2431号原告:黄建国,男,1986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住稷山县。被告:冯桃果,女,1973年5月31日出生,汉族,务农,住稷山县。原告黄建国与被告冯桃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16日编立(2021)晋0824诉前调1334号案后,同日转(2021)晋0824民初2431号案,原告于同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在诉讼过程中,原告以与被告私下协商处理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黄建国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25元,由原告黄建国负担。审判员  侯彦登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调解员张经宇书记员  邢高阳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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