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立彦、陈银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辽1282执10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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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1282执1078号案件名称
吴立彦、陈银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审理法院
辽宁省开原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辽宁省开原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9 0:00:00当事人
吴立彦;陈银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辽宁省开原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辽1282执1078号申请执行人:吴立彦,女,1963年7月14日生,住开原市。被执行人:陈银,男,1960年06月03日生,居、住开原市。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吴立彦与被执行人陈银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需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21)辽1282执1078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崔广强审判员 周柏恒审判员 陈 明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九日书记员 宋永强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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