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由首次执行通知书(2021)冀0184执11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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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冀0184执1175号案件名称
其他案由首次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河北省新乐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当事人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冀0184执1175号关于武凯旋申请执行赵朋阳人格权一案,本院于2021年08月31日立案执行,并于2021年9月1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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