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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中心、王仁亮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121执25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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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黔0121执2551号
  • 案件名称

    开阳县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中心、王仁亮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开阳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开阳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
  • 当事人

    开阳县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中心;王仁亮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开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121执2551号开阳县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中心、王仁亮:开阳县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中心与王仁亮追偿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7524.67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7524.67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开阳县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中心。至此,开阳县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中心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黔0121民初3690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执 行 员  李 康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法官助理  王廷华书 记 员  陈艳丽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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