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高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泸州步步高驿通商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304执1571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0304执1571号案件名称
湖南湘高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泸州步步高驿通商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湘潭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当事人
湖南湘高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泸州步步高驿通商业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承揽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304执1571号湖南湘高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泸州步步高驿通商业有限公司: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湖南湘高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泸州步步高驿通商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该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第64条之规定,本案执行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法释[1998]15号,法释[2020]21号修改)64.执行结案的方式为:(1)执行完毕;(2)终结本次执行程序;(3)终结执行;(4)销案;(5)不予执行;(6)驳回申请。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陈忠礼、卢明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黔0423民初1466号 下一篇 邵雯、邓时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川1423执3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