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河南邓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宋帆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1381执2711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豫1381执2711号
  • 案件名称

    河南邓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宋帆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邓州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邓州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
  • 当事人

    河南邓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宋帆;宋云仓;宋云伟;冀书华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邓州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1381执2711号申请执行人:河南邓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段长伟,系董事长。被执行人:宋帆,男,生于1988年10月10日,汉族,住邓州市。被执行人:宋云仓,男,生于1969年1月28日,汉族,住邓州市。被执行人:宋云伟,男,生于1959年8月22日,汉族,住邓州市。被执行人:冀书华,女,生于1964年2月2日,汉族,住邓州市。本院在执行河南邓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宋帆、宋云仓、宋云伟、冀书华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该案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