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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鼎盛汽车紧固件有限公司、海盐沈荡创新科技环保设备厂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0424执18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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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浙0424执1895号
  • 案件名称

    浙江鼎盛汽车紧固件有限公司、海盐沈荡创新科技环保设备厂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海盐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海盐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
  • 当事人

    浙江鼎盛汽车紧固件有限公司;海盐沈荡创新科技环保设备厂
  •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浙0424执1895号海盐沈荡创新科技环保设备厂浙江鼎盛汽车紧固件有限公司:海盐沈荡创新科技环保设备厂申请执行浙江鼎盛汽车紧固件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2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共计245380元(含申请标的232000元,利息10000元,执行费3380元)。案经执行,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全部义务。因本案标的额全部执行到位,故案件执行完毕而结案。特此通知。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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