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盛良、成都泰元丰物流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114执恢6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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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0114执恢606号案件名称
高盛良、成都泰元丰物流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成都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当事人
高盛良;成都泰元丰物流有限公司;刘正虎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执 行 完 毕 通 知 书(2018)川0114执3600号(2021)川0114执恢41号(2021)川0114执恢606号刘正虎、成都泰元丰物流有限公司、高盛良:本院受理刘正虎申请执行成都泰元丰物流有限公司、高盛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三案,执行依据为(2018)川0114民初4761号民事调解书。现因被执行人成都泰元丰物流有限公司、高盛良已履行完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故(2018)川0114执3600号、(2021)川0114执恢41号、(2021)川0114执恢606号执行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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