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铭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吴勤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626执14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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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626执1429号案件名称
平江县铭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吴勤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平江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平江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平江县铭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吴勤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626执1429号平江县铭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吴勤本院执行的平江县铭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吴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吴勤自动履行,执行金额70393.78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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