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人上海名贝网络科、被保全人长沙森西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05执保1066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0105执保1066号案件名称
保全人上海名贝网络科、被保全人长沙森西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沙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当事人
保全人上海名贝网络科;被保全人长沙森西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105执保1066号申请保全人上海名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长沙森西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人向本院申请保全被申请人名下价值人民币394108元的财产。本院依据(2021)湘0105财保99号民事裁定书,于2021年9月1日立案实施,并已依法采取保全措施。本院已将保全期限届满日及申请续行保全的事项告知申请人。具体保全情况详见本院(2021)湘0105执保1066号执保案卷。如保全期限届满,申请人需要继续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保全的书面申请;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未提出续行保全申请的,已经采取的保全措施自动解除。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本院联系地址:长沙市开福区华章路1号,联系电话:0731-848××××2、8481×××1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刘文华、伊永山等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2021)辽0181执异151号 下一篇 刘栾璇子、汤志峰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2021)新01民终4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