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双君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1002执保6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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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1002执保611号案件名称
李双君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辽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李双君案件缘由
财产保全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1002执保611号李双君、崔冬雪:本院执行的李双君与崔冬雪诉讼保全一案,申请保全标的为146817元,经执行,本案已崔冬雪名下辽阳农商银行存单(账号:48×××31)金额146817元。实际冻结金额60615元。案件申请费1254元,由申请人李双君负担。冻结期限一年,自2021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15日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本案部分保全完毕。审判员 安东冉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书记员 曹 博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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