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沅瑶、王泽坚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2072执10922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粤2072执10922号案件名称
黄沅瑶、王泽坚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中山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当事人
黄沅瑶;王泽坚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2072执10922号黄沅瑶、王泽坚:申请执行人黄沅瑶与被执行人王泽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应履行的(2020)粤2072民初15044号民事判决确认的义务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已作全部执行完毕结案。本院已依法解除对被执行人采取的限制消费令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承办人:李帆076022587220承办单位: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地址:中山市小榄镇东生西路131号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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