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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维佳银行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03执恢11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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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103执恢1139号
  • 案件名称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维佳银行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长沙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
  • 当事人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维佳银行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103执恢1139号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维佳本院执行的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彭维佳银行卡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彭维佳自动履行,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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