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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凤、刘汉宇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726执恢2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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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726执恢250号
  • 案件名称

    王凤、刘汉宇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辽宁省黑山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辽宁省黑山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
  • 当事人

    王凤、刘汉宇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辽宁省黑山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726执恢250号王凤、刘汉宇:本院执行的王凤与刘汉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金额为14000元,本院已扣划了被执行人存款14110元(付给申请执行人14000元,执行费110元)。本案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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