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凤、刘汉宇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726执恢2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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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726执恢250号案件名称
王凤、刘汉宇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辽宁省黑山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辽宁省黑山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王凤、刘汉宇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辽宁省黑山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726执恢250号王凤、刘汉宇:本院执行的王凤与刘汉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金额为14000元,本院已扣划了被执行人存款14110元(付给申请执行人14000元,执行费110元)。本案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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