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锋、莫仁松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桂0206执1468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桂0206执1468号案件名称
吴锋、莫仁松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柳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当事人
吴锋;莫仁松案件缘由
责令退赔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桂0206执1468号吴锋、莫仁松:本院移送执行的吴锋与莫仁松责令退赔一案,经强制执行,扣划被执行人莫仁松在银行的存款1687.50元并已支付给吴锋,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