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娣、衣显亮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辽0323执1409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辽0323执1409号案件名称
唐娣、衣显亮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审理法院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岫岩满族自治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唐娣;衣显亮;辽宁碧波银谷置业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辽0323执1409号申请执行人:唐娣,女,住址地岫岩满族自治县。申请执行人:衣显亮,男,住址地岫岩满族自治县。被执行人:辽宁碧波银谷置业有限公司,住址地:岫岩满族自治县岫岩镇法定代表人:胡先茂,系该公司董事长。申请执行人张茜与被执行人辽宁碧波银谷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1日作出的(2021)辽0323民初754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8月1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当日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完毕。执 行 员 闫永刚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法官助理 姜晓辉书 记 员 张笑雪 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苏州蔻兔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与王亮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沪0104民初25005号 下一篇 赵晶晶、何履国等杨晓丽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2021)新43民终4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