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民事案件   
[0] 评论[0] 编辑

王施展与潘进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渝0113民初18908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渝0113民初18908号
  • 案件名称

    王施展与潘进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重庆市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
  • 当事人

    王施展;潘进
  • 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21)渝0113民初18908号 原告:王施展,男,汉族,1992年12月4日出生,住重庆市巴南区。被告:潘进,女,汉族,1989年11月3日出生,住重庆市奉节县。原告王施展与被告潘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30日立案。原告王施展于2021年9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王施展自愿申请撤回诉讼,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王施展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王施展负担(已缴纳)。    审 判 员  唐钦   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法官助理  刘艺书 记 员  林霞   - 1 -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