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嵊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江支行、周松涛等吴淑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0683执29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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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0683执2934号案件名称
浙江嵊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江支行、周松涛等吴淑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嵊州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嵊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当事人
浙江嵊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江支行;周松涛;吴淑英案件缘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 江 省 嵊 州 市 人 民 法 院结案通知书(2021)浙0683执2934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浙江嵊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江支行与被执行人周松涛、吴淑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依据:(2021)浙0683民初3585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于2021年9月6日立案执行。现由于被执行人周松涛、吴淑英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通知如下:本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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