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安达客货运输有限公司、贵州科海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524执27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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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0524执2757号案件名称
织金县安达客货运输有限公司、贵州科海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织金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织金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当事人
织金县安达客货运输有限公司;贵州科海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织金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524执2757号贵州科海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织金县安达客货运输有限公司:本院于2021年7月6日受理贵州科海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织金县安达客货运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要求被执行人织金县安达客货运输有限公司履行织金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黔0524民终7308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即由被执行人织金县安达客货运输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贵州科海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支付服务费、设备费共计110000元,申请执行人贵州科海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以与被执行人织金县安达客货运输有限公司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长期履行,本案以终结执行报结。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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