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帮炜、姜昌盛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2628执4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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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2628执452号案件名称
王帮炜、姜昌盛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锦屏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锦屏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当事人
王帮炜;姜昌盛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2628执452号王帮炜、姜昌盛:关于申请执行人王帮炜与被执行人姜昌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10700.00元,其中:案件款10205.00元,申请执行费50.00元,案件受理费445.00元。姜昌盛已于2021年9月8日将该款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王帮炜。至此,申请执行人王帮炜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黔2628民初619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第一项第一期内容姜昌盛已全部履行完毕,本院(2021)黔2628执452号执行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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