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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帮炜、姜昌盛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2628执4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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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黔2628执452号
  • 案件名称

    王帮炜、姜昌盛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锦屏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锦屏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
  • 当事人

    王帮炜;姜昌盛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2628执452号王帮炜、姜昌盛:关于申请执行人王帮炜与被执行人姜昌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10700.00元,其中:案件款10205.00元,申请执行费50.00元,案件受理费445.00元。姜昌盛已于2021年9月8日将该款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王帮炜。至此,申请执行人王帮炜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黔2628民初619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第一项第一期内容姜昌盛已全部履行完毕,本院(2021)黔2628执452号执行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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