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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奕兆纺织品有限公司、江文俊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0)粤2072执60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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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0)粤2072执6072号
  • 案件名称

    中山市奕兆纺织品有限公司、江文俊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中山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
  • 当事人

    中山市奕兆纺织品有限公司;江文俊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0)粤2072执6072号申请执行人:中山市奕兆纺织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582954575B,住所地广东省中山市横栏镇新茂工业区康龙六路11号首层。法定代表人:陈斌,居民身份证号码:,。。被执行人:江文俊,男性,1982年1月11日出生,汉族,住中山市。;中山市蓝琪儿服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073546354J,住所地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紫荆西路69号。法定代表人:江文俊。。。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山市奕兆纺织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文俊、中山市蓝琪儿服饰有限公司的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粤2072民初1638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据上述判决书被执行人江文俊、中山市蓝琪儿服饰有限公司需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款项元及利息,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上述判决义务,申请执行人中山市奕兆纺织品有限公司依法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月日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依法向工商、国土(房地产)、公安交警车管及全国范围内的主要金融、证券机构及京东、阿里等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已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元,并于×年×月×日发还申请执行人。/或仅有零星存款,对此申请执行人不要求法院采取任何强制措施。/或本院已查封被执行人名下一套房产,但其系唯一住房(或其他不能处置的理由)且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处理条件,暂时无法处理。/或本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江文俊、中山市蓝琪儿服饰有限公司名下×号车辆,但因该车辆下落不明未能实际扣押。)另,本院已将被执行人××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布,同时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上述执行情况及信息,本院已通过书面方式告知了申请执行人,并要求其提供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称暂未能提供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或者财产线索。综上,因本案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本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或经本院向申请执行人×释明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申请执行人明确表示提供不出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并在本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之后,对本院认定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书面表示认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第一条、第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长  张妙幸执行员  黄炳炎执行员  伍劲恒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书记员  何瑞杰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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