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2021)苏0324执35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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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324执3544号案件名称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睢宁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睢宁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当事人
李苏玲;朱峰;江苏恒华置业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睢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324执3544号李苏玲、朱峰、江苏恒华置业有限公司:李苏玲、朱峰申请执行江苏恒华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9032.98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到位9032.98元,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至此,李苏玲、朱峰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苏0324民初345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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