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凡亮侵权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1081执恢186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辽1081执恢186号案件名称
曾凡亮侵权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灯塔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灯塔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曾凡亮案件缘由
侵权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灯塔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1081执恢186号曾凡亮、曹恩强、石亮:曾凡亮与曹恩强、石亮侵权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78131.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160000元,未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曾凡亮。至此,曾凡亮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辽1081民初41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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