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民事案件   
[0] 评论[0] 编辑

罗某、麻某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甘1223民初1505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甘1223民初1505号
  • 案件名称

    罗某、麻某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宕昌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宕昌县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
  • 当事人

    罗某;麻某
  • 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甘肃省宕昌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甘1223民初1505号原告:罗某,男,回族,住宕昌县,农民,公民身份号码×××。        被告:麻某,男,回族,住宕昌县,农民,公民身份号码×××。        原告罗某诉被告麻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26日立案。2021年9月14日,原告罗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罗某撤诉处理。        本案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计50元,由原告罗某负担。        审判员    祁玉斌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法官助理    肖朋兵书记员    陈曦  来自:www.nlaw.org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