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融信保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陆仿吉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04执4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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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04执402号案件名称
深圳融信保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陆仿吉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浙江省嘉兴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深圳融信保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陆仿吉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浙04执402号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深圳融信保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被执行人陆仿吉商事仲裁一案,现被执行人已主动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现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中山西路177号邮 编:314031执行人员:赵士明联系电话:8368****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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