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镇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梁洪江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1324执保2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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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豫1324执保203号案件名称
河南镇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梁洪江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镇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镇平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1 0:00:00当事人
河南镇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梁洪江;孙娟女;赵堂磊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1324执保203号申请人:河南镇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保全人:梁洪江男412925196403211956被保全人:孙娟女420982198609172821被保全人:赵堂磊男411324198102271954申请人河南镇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梁洪江、孙娟、赵堂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申请人的保全申请本院于2021年8月20日立案保全,案件标的30000,本院已冻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本案保全完毕。特此通知审判员 : 赵 军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一日书记员 :王云志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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