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大连市新盛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喜多多超市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辽0203民初46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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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203民初4679号案件名称
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大连市新盛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喜多多超市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审理法院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大连市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当事人
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大连市新盛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喜多多超市;汕头市雅邦食品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侵害商标权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辽0203民初4679号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住所地大韩民国首尔特别市江南区鹤洞路30道,5,6层(论岘洞,YangjinPlaza)。法定代表人:李东雨,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李琳,上海段和段(大连)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司敏彦,辽宁添赢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大连市新盛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喜多多超市。经营者:于春霞。被告:汕头市雅邦食品有限公司。经营者:蔡泽荣。本院在审理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与被告大连市新盛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喜多多超市、汕头市雅邦食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书面通知原告在收到缴纳案件受理费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但原告未在指定期限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也未提出缓、减、免交诉讼费申请。本案应按撤诉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杨多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书记员 艾莎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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