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剑、赵广伟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0421执902号之二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皖0421执902号之二案件名称
李剑、赵广伟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凤台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凤台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李剑;赵广伟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凤台县人民法院协 助 查 询 存 款 通 知 书(2021)皖0421执902号之二发往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事由:因李剑与赵广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关赵广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户的存款请予以查询。查询:赵广伟银行存款查询人:苏悦批准人:王振玉填发人:苏悦审判员 苏 悦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书记员 盛绍田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四川悦达创亿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向同生等追偿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川0106执3995号之一 下一篇 苑某、修娜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2021)辽0106民初96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