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县裕鑫矿业有限公司、张维连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1081执14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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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1081执1422号案件名称
辽阳县裕鑫矿业有限公司、张维连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灯塔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灯塔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辽阳县裕鑫矿业有限公司、张维连、赵华、周海鹏案件缘由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灯塔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1081执1422号辽阳县裕鑫矿业有限公司、张维连、赵华、周海鹏:辽阳县裕鑫矿业有限公司、张维连、赵华、周海鹏罚金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8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至此,(2021)辽1081刑初23号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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