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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想、被执行人刘凤侠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1221执恢4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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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皖1221执恢464号
  • 案件名称

    李想、被执行人刘凤侠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临泉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临泉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
  • 当事人

    李想;被执行人刘凤侠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1221执恢464号申请执行人李想、被执行人刘凤侠: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李想与被执行人刘凤侠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刘凤侠已经履行全部义务。至此,李想申请执行的临泉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1)临民一初字第0249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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