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戈路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丰玮缝纫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1972执9548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粤1972执9548号案件名称
东莞市戈路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丰玮缝纫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东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东莞市戈路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丰玮缝纫设备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1972执9548号本院于2021年07月09日依法受理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东莞市戈路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州市丰玮缝纫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根据已生效的(2021)粤19民终2537号民事判决书,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上述判决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的规定,本案作结案处理。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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