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志琴与铁岭乘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付罡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1221执保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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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1221执保93号案件名称
贾志琴与铁岭乘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付罡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铁岭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铁岭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1 0:00:00当事人
贾志琴与铁岭乘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付罡、张玉海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铁岭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1221执保93号贾志琴、铁岭乘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付罡、张玉海:贾志琴与铁岭乘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付罡、张玉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标的共计200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保全到位500000.00元。至此,贾志琴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辽1221民初2499号民事裁定书已部分保全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秦凤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一日书记员 徐 晶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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