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宪书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211执5172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辽0211执5172号案件名称
孙宪书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大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当事人
孙宪书案件缘由
租赁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受 理 案 件 通 知 书(2021)辽0211执5172号孙宪书:孙宪书与于佳彤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辽0211民初7209号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你向本院申请执行。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请补充提交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二、本案由法官/执行员负责执行。特此通知。执行法官 :段金柱书 记 员 :蔡秀静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刘琪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2021)新2723执378号 下一篇 天津市宜兴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王俊香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津0113执恢6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