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成都市万顺印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万顺印务有限责任公司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106执2000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川0106执2000号
  • 案件名称

    成都市万顺印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万顺印务有限责任公司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成都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
  • 当事人

    成都市万顺印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万顺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刘德良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执 行 完 毕 通 知 书(2021)川0106执2000号成都市万顺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刘德良:本院依据(2020)川0106民初9109号民事判决书立案受理成都市万顺印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刘德良其他案由一案,执行标的85456.00元,执行费1182.00元。被执行人提出债务抵销申请,经过执异和复异程序,作出的(2021)川0106执异248号执行裁定书、(2021)川01执复556号执行裁定书确定:“异议人刘德良与申请执行成都市万顺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在本案执行债权额范围内抵销债务”。据此,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2021)川0106执2000号案件已强制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执 行 完 毕 通 知 书(2021)川0106执2000号成都市万顺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刘德良:本院依据(2020)川0106民初9109号民事判决书立案受理成都市万顺印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刘德良其他案由一案,执行标的85456.00元,执行费1182.00元。被执行人提出债务抵销申请,经过执异和复异程序,作出的(2021)川0106执异248号执行裁定书、(2021)川01执复556号执行裁定书确定:“异议人刘德良与申请执行成都市万顺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在本案执行债权额范围内抵销债务”。据此,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2021)川0106执2000号案件已强制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