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021执5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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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1021执592号案件名称
南京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桂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桂阳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当事人
南京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邓生凤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021执592号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邓生凤:本院立案执行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邓生凤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邓生凤已缴纳标的款1350元(包括执行费50元),申请执行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领取1300元。衢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0)衢仲金网字第8437号裁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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