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佐中、黄光炎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桂0981执保5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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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桂0981执保533号案件名称
徐佐中、黄光炎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北流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北流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徐佐中;黄光炎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人民法院财 产 保 全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桂0981执保533号徐佐中、黄光炎:申请保全人徐佐中与被保全人黄光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根据申请保全人徐佐中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及提供的担保,本院作出了(2021)桂0981执保533号执行裁定书。根据执行裁定及申请保全人徐佐中提供的被保全财产线索,本院对下列财产采取了相应措施。现将财产保全情况告知如下:冻结被保全人黄光炎名下的银行存款对尚在保全期限内的上述被保全人黄光炎的财产,申请保全人徐佐中需要继续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15日前,向本院提出继续保全的书面申请;不申请或逾期申请的,由申请保全人徐佐中自行承担不能继续保全的法律后果。申请财产保全费180元。特此告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许文湘、刘家良0775-6361770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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