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青山、罗长海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82执1948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0182执1948号案件名称
喻青山、罗长海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宁乡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宁乡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当事人
喻青山;罗长海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182执1948号喻青山罗长海:关于申请执行人喻青山与被执行人罗长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做出的(2021)湘0182民初207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已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特此通知!宁乡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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