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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青山、罗长海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82执19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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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182执1948号
  • 案件名称

    喻青山、罗长海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宁乡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宁乡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
  • 当事人

    喻青山;罗长海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182执1948号喻青山罗长海:关于申请执行人喻青山与被执行人罗长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做出的(2021)湘0182民初207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已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特此通知!宁乡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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