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冷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381执保4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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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1381执保431号案件名称
湖南冷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冷水江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冷水江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当事人
湖南冷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冷水江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381执保431号湖南冷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人湖南冷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苏友明、肖颂民之间的(2021)湘1381执保431号保全案件[执行(2021)湘1381民初1325号民事裁定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条之规定,该案部分保全。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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