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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珏、陈易等袁慧明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0683执恢12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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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浙0683执恢1245号
  • 案件名称

    陈珏、陈易等袁慧明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嵊州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嵊州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
  • 当事人

    陈珏;陈易;袁慧明
  • 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浙0683执恢1245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浙0683民初5317号民事调解书,于2021年9月13日立案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陈珏与被执行人陈易、袁慧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中,已经执行到位329元,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恢复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初执案件中被执行人尚有执行标的未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若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仍可对初执案件申请恢复执行。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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