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筱岚、南宁恒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桂0108执保1560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桂0108执保1560号案件名称
黄筱岚、南宁恒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南宁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当事人
黄筱岚;南宁恒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桂0108执保1560号黄筱岚、南宁恒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关于申请人黄筱岚与被申请人南宁恒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1日根据已生效的(2021)桂0108民初5585号民事裁定书采取保全措施。在保全措施实施过程中,本院于2021年9月3日冻结南宁恒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名下银行(桂林行、农行、华夏)存款764882元,实际冻结40147.28元,冻结期限为一年,自2021年9月3日至2022年9月3日止。申请人申请延长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书面向本院提出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延长保全的法律后果。综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现通知如下:(2021)桂0108民初5585号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内容已按上述措施实施保全,本案以部分保全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廖学林,廖佳等与肖驰宇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渝0152民初5584号 下一篇 杜晨晨、张彦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陕0104民初108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