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利峰、杨利红等债权人撤销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391执10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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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豫0391执1028号案件名称
胡利峰、杨利红等债权人撤销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当事人
胡利峰;杨利红;杨嘉文案件缘由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391执1028号胡利峰(申请执行人)、杨利红、杨嘉文(被执行人):胡利峰与杨利红、杨嘉文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0.00元,撤销被执行人杨利红与被执行人杨嘉文于2017年12月25日签订的《房屋赠与合同》;位于涧西区恢复登记到被执行人杨利红名下。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600元,其中,本金100元,执行费500元,已将位于涧西区恢复登记到被执行人杨利红名下。至此,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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