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培航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1322执2507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辽1322执2507号案件名称
孙培航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建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建平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孙培航案件缘由
劳动争议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建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1322执2507号孙培航(申请执行人)、建平华凯输送设备有限公司、辽宁沃锐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孙培航与建平华凯输送设备有限公司、辽宁沃锐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96557.5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元,其中,本金xx元,利息xx元,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xx元,(未执行到位的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xx年xx月xx日将该款转付给孙培航(申请执行人)。至此,孙培航(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原审情况案号)(原审情况结案方式)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执行员马金辉书记员高明东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廖发祥、熊启军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黔0521执2602号 下一篇 梁德远、平南县全天快递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桂0821执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