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色右江农村合作银行、广西百色道富林木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2020)桂1002执恢285号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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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0)桂1002执恢285号之四案件名称
广西百色右江农村合作银行、广西百色道富林木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审理法院
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百色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当事人
广西百色右江农村合作银行;广西百色道富林木业发展有限公司;广西百色道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伍达峰;廖向阳;吴再勤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0)桂1002执恢285号之四申请执行人:广西百色右江农村合作银行,住所地:广西百色市右江区城东路166号。法定代表人:周桂春,该行董事长。被执行人:广西百色道富林木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广西百色市右江区禄源工业园区A03-04号。法定代表人:伍达峰。被执行人:广西百色道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广西百色市右江区中山二路秀丽花园A栋1号。法定代表人:廖向阳。被执行人:伍达峰,男,1976年8月24日出生,汉族,住广西百色市右江区。被执行人:廖向阳,男,1967年11月6日出生,壮族,住广西百色市右江区。被执行人:吴再勤,男,1966年3月23日出生,汉族,住广西田林县。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广西百色右江农村合作与被执行人廖向阳、吴再勤、伍达峰、广西百色道富林木业发展有限公司、广西百色道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和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20)桂1002执恢285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岑高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书记员 黄汉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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