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琼与史鸿升合伙协议纠纷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2021)黑0223执保127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黑0223执保127号案件名称
吴琼与史鸿升合伙协议纠纷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依安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依安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当事人
吴琼;史鸿升案件缘由
合伙协议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依安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黑0223执保127号本院执行的申请人吴琼与被申请人史鸿升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对被申请人史鸿升名下依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卡号为账户的冻结已解除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该案按保全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新疆民生住房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张跃文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新0105民初6007号 下一篇 叶红斌与顾惠新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2021)苏0281执37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