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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玲玲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303执恢3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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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303执恢356号
  • 案件名称

    夏玲玲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鞍山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
  • 当事人

    夏玲玲
  • 案件缘由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21)辽0303执恢356号夏玲玲:夏玲玲与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罚金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辽0303刑初379号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立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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