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江红、姚伙明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1802执恢7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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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粤1802执恢730号案件名称
李江红、姚伙明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清远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当事人
李江红;姚伙明;朱敏清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1802执恢730号李江红、姚伙明、朱敏清:关于申请执行人李江红与被执行人姚伙明、朱敏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7)粤1802民初4099号案,申请执行人李江红已向本院申请结案,该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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