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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武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07执费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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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浙07执费233号
  • 案件名称

    浙江武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浙江省金华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
  • 当事人

    浙江武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案件缘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浙07执费233号 被执行人浙江武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因被执行人浙江武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在(2019)浙07民终225号机动车交通责任事故纠纷一案中应承担的诉讼费未及时履行,本院已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浙江武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已履行该案诉讼费400元,本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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