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耀兴、单树兴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626执1832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0626执1832号案件名称
顾耀兴、单树兴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平江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平江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顾耀兴;单树兴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626执1832号单树兴、顾耀兴:本院执行的单树兴与顾耀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顾耀兴已按(2021)湘0626民初1538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支付内容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本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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