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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发江、冯畅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382执12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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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黔0382执1256号
  • 案件名称

    吴发江、冯畅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仁怀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仁怀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
  • 当事人

    吴发江;冯畅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仁怀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382执1256号关于吴发江与冯畅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冯畅应给付给吴发江欠款为59427元,诉讼费600元,共计:60027元,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法院通过扣划冯畅银行存款已履行案款3027元,现尚欠57000元。现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冯畅自限期在15日内待其保险赔偿金到后先给付20000元给吴发江,余款37000元从2021年10开始按季度(三个月一季度)每季度给付5000元给吴发江,直至欠款给付完毕时止。(给付方式冯畅将欠款通过转账方式付给吴发江或通过法院转付给吴发江)本案现已终结执行方式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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