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陈勇、杨勇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湘0624执1543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624执1543号
  • 案件名称

    陈勇、杨勇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湘阴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湘阴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
  • 当事人

    陈勇;杨勇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湘0624执1543号申请执行人:陈勇,男,汉族,1982年8月3日出生,住湖南省湘阴县。被执行人:杨**,男,汉族,1968年9月25日出生,住湖南省湘阴县。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勇与被执行人杨**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陈勇与被执行人杨**于2021年9月2日达成执行和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湘阴县人民法院(2021)湘0624执1543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李新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书记员  李 顺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